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(xiè)你了!盼(pàn)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(dàoshǒu)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(zhèjiāngshěng)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(fángběn)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。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(dāngshí),该村与甲公司签订(qiāndìng)《土地(tǔdì)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(hòu)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。
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(bǔcháng)协议内容约定(yuēdìng)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(de)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
这期间,业主(yèzhǔ)们不断向甲(jiǎ)公司(gōngsī)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(chōngtū)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(xiéyìshū)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(wúfǎ)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“从案件先前的(de)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(tiáojiě)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(rùzhù)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(fǎyuàn)立案庭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该(gāi)建议得到认可后(hòu)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(fùzá)案(àn)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拥有多年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(qíngxù)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甲(jiǎ)公司(gōngsī)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(zhù)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(bùfèn)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(yúshì)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(shèhuìzhìān)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(xià)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(děng)多个(duōgè)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(gōngsī)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(fèiyòng)得到(dédào)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(jīběn)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这场十年积案的(de)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(jièshào)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(zhǐ)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(rìcháng)琐事,市县更聚焦(jùjiāo)急难险重问题。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节省(jiéshěng)了当事人(dāngshìrén)的巨大成本和精力(jīnglì)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自2021年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(guòlǜ)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(le)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(de)民商事案件(jiàn)(ànjiàn)的调解成功率分别(fēnbié)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(píngjūn)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
2025年6月,台州市(tāizhōushì)中级人民法院联合(liánhé)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(tuīguǎng)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(shì)”。
“该机制是落实(luòshí)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(yīfǎ)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(zhōngyuàn)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(qiànrù)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(xīnxíngshìxià)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
来源(láiyuán):人民法院报·1版
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 项旭 王先富(xiānfù)
见习(jiànxí)编辑:贺晴|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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